千億富翁(圖片引自BBC網站)

這個禮拜天全台灣大概有一半以上的人都出門了吧,為的就是領消費券。拼著從東湖板橋來回塞車,領個消費券林北火氣都上來了。不爽的當然是因為塞車、塞車、塞車

不過,把消費券拿在手上,怎麼有一種時空錯置的感覺,好像回到物資貧困的二次戰後,政府「德政」發放糧票、金融券救助貧窮百姓?!就連券上面的文字都那麼的八股:「振興經濟消費券」。人就是這樣,好處拿在手上什麼抱怨、不滿的就當場少了一半。這手上的3600大洋,清清楚楚寫著等同現金,明明白白是要拿我以後繳的稅、下一代繳的稅、再下一代繳的稅來還的。拿我的錢來給我自己花,還要被限制使用期限,還不能找零(靠北咧,別的等同現金的禮券、提貨券可是法律規定不找零違法咧!),更幹的是,怎麼好像我是被施捨的呀?可是心裡忍不住有一股收到紅包的雀躍,賤!

振興經濟本來就是政府的責任,不然我每年上繳白花花的銀子當稅款是幹麻用的?一個一個的高官,薪水沒有一個比我少,把經濟搞那麼爛還有年終獎金領?馬的咧,如果我投資的公司要是赤字一年比一年大,主管不用負責任喔?員工不用減薪裁員喔?幹!還裝闊,叫股東增資發紅利給股東,美其名叫做「振興經濟」!

就算是直接退稅或發放現金就已經夠脫褲子放屁了,因為政府的財政又不是現在有盈餘,退了稅,發了錢,還不是要從別的地方凹回去(說不一定還凹更多,例如國民年金!)。何況發個消費券印製要好幾億,發放要人力成本,林北拿自己的3600元卻花自己遠遠超過3600,果然是拿林北的錢去振興特定廠商的經濟呀!

要冷靜!先讓林北深呼吸一口氣!如果單從經濟的角度來看,發放消費券的確是帶動國內經濟循環有效的方法(這樣夠中肯,夠理性了吧!)。但是,治國是只有經濟要考慮喔?大家還不夠窮,還要逼大家花錢來振興大企業的經濟喔?農夫種田灑超級除草劑也知道是消除雜草的有效方法,怎麼除草劑的劑量要管制,除草劑和作物收成的間隔期要管制?簡單說,除草劑(消費券)是毒藥呀!推動國內經濟的同時,一把梭哈賭下的是通貨膨漲的隱憂和財政崩盤的危機!如果發消費券是萬靈丹,那乾脆印鈔票救經濟好啦!更,剛剛看新聞,消費券竟然還想發第二次!舊台幣四百萬換一塊錢就是這樣開始的!非洲國家津巴布韋經濟崩盤,發行面值1000億不就是最經典的例子?真的是「好的總統帶你上天堂」呀,台灣人民等著當下一個經濟崩盤的「千億富翁」!

再退一萬步說,如果說振興經濟人人有責,那還需要那些高官在那邊高來高去的嗎?打官腔林北多少也會一點呀,虎爛的功力也不輸人呀,就算說上兩句什麼「633」、「馬上好」的謊話,我一樣可以臉不紅氣不喘呀,還輪得到馬長瘤在那邊機機歪歪呀?不如我來當自己的總統兼行政院長兼黨主席好啦,那我自己經濟搞不好,破產窮死沒飯吃,也不用牽拖任何人,當然3600就是乖乖躺在林北口袋的3600,不用多花印刷費,不用多花發放工錢,不用限定使用日期,更不用擔心買太少不找零!最重要的是花掉不會有人叫我繳稅、繳罰單、繳年金的挖更多錢出去。你們這些「高官」拜託好不好,你們是「僕人」耶,林北是找你們來服侍我的,不是來糟蹋我的!不是說「全民頭家」嗎?頭家交代的事情沒辦好,還要你做什麼?如果事情要頭家自己來辦,振興經濟要我自己出手,那要你們這些「總統」、「行政院長」、「經濟部長」、「財政部長」...做什麼用?套一句周星馳的台詞:「通通砍了唄...

我一開始就說了,吃人的嘴軟!林北只會打嘴砲,沒種把消費券撕了!再不爽,有人塞了個3600元的紅包給我,何況是自己出的錢,不拿不用會心疼咧!不但沒有一次用完,林北還真像一隻聽話的狗,拆開來用,到不同店家消費,部分現金搭上消費券,店家還都比較優惠咧!

我沒種!拿了消費券替自己添購春節新裝,單寧外套+直筒牛仔褲入手,花了1400大洋+一張200元消費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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