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判拘役卅天 

新聞出自狗衝出嚇到機車騎士 主人遭判拘役卅天

1.動物不會"無故"傷人,人才會無故傷人。

2.狗要帶口罩防止咬人??那所有的人是不是都要帶手銬腳鐐防止打人踹人??

3.且不論狗狗到底為甚麼掙脫狗鍊(機車噪音太大嚇到狗狗??有別的人在住家附近鬼祟張望?引起狗狗衝出去的原因才是該負責的人),飼主已經將狗拴在自己家中,又沒有證據顯示是主人疏失沒有把狗栓好或是狗鍊缺乏保養不耐狗力掙脫,怎麼就把責任歸到飼主身上??

4.比例原則,人跟人之間無論人車事故都有比例原則。機車有沒有超速??怎麼會緊急煞車??如果在巷弄內,機車不是應該減速慢行嗎??

我不是在替飼主脫罪,而是公不公平的問題。飼主當然有責任和義務使狗狗免於使其他人受驚嚇或受傷。但是,從我自己養狗10多年的經驗,我在路上看到的都是小孩調皮去逗狗,惹狗攻擊;天性怕狗的人經過狗時,用雨傘或其他物品防禦(其實狗的眼裡是挑臖),引起人狗對峙;人無預警的接近(或出現)在狗狗旁邊,引起狗狗自我防禦的本能...,我從來沒看過哪一隻狗突然在路上看哪個人不順眼,一口咬下去的,倒是三不五時就出現某某某心情不佳或無故虐待動物的社會新聞。

人的無知,把有科學學識的女人當女巫活活燒死;人的無知,把侏儒,巨嬰賣到馬戲團表演;人的無知,把同性戀當作疾病,壓迫其人權;人的無知,讓人狗糾紛中,沒戴口罩成了狗的原罪。如果我也沒學識,我也一定以為那是女巫;如果我不懂生物常識,我也會買票去馬戲團看表演;如果我沒有同性戀的朋友,我也會害怕同性戀;如果我沒養狗,我也以為狗狗咬人一定錯在狗狗.....因為無知。

寵物的主人們,錯在不夠努力讓其他人了解你的寵物。昨天去看了西恩潘主演的"自由大道","我們必需站出來,如果不出櫃,別人怎麼了解我們呢?"

狗狗自己無法出櫃,狗狗自己不能替自己辯護,飼主更有責任和義務替自己的寵物爭取公平的對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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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odoho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